西安女子跳樓砸死伸手去接的保安大哥,誰應對保安的死負責?

陝西電視台《都市快報》節目微信公號12月10日消息,10日早上,據西安市北郊鳳城五路一商場的商戶們反映,他們那裡發生了一起墜樓事件。

https://i1.ask543.net/uploads/3e/0e/9/4a3500061ec76d4341ba.jpg

我來回答

熱心網友回答 (15)

  • 小潘

    2017-12-12 15:33

    西安女子跳樓砸死伸手去接的保安大哥,誰應對保安的死負責?

    https://i1.ask543.net/uploads/fa/b8/2/4a320006904eadb15166.jpg

    女子因家庭之事想不開,欲跳樓自盡,與她素不相識的保安極力勸她想開點,不料女子突然從11樓墜落。

    https://i1.ask543.net/uploads/e6/f8/7/4a32000690651ed5a4cc.jpg

    在這千鈞一髮時刻,救人要緊,這位保安大哥來不及多想,便本能的伸出手去接,結果,女子沒能得救,保安大哥也隨之犧牲。

    https://i1.ask543.net/uploads/8e/ad/3/4a33000694341404101f.jpg

    女子自盡而亡,後果自負,而救她的保安因救她而死,誰來為他的死負責呢?

    按照法理,在這件事中,受益者應該是這位輕生的女子,儘管保安沒能救活她,但改變不了她是受益者這一性質,因此,應該負責的是她。

    然而,她已經死亡,她的死亡已經給她的家人造成巨大的悲痛和損失,如果再要求她的家人賠償施救者的損失,從情理上實在說不過去。不過,女子的家人至少應該登門致謝,給救他的人和家屬給予精神上的安慰!

    那麼,再從施救者保安大哥的行為上說,他的行為屬於見義勇為,儘管沒能救活女子,但改變不了見義勇為的性質,當地政府應該給予他見義勇為的稱號,並給予物質上的獎勵,絕不能讓見義勇為者寒心!

    我們的社會已經出現了見死不敢救的畸形現象,老人倒地不敢去扶,小偷偷盜不敢聲張,肇事者逃逸不敢去追,跳樓者要自盡不敢去救……那正義又在哪裡?

    請不要再對保安大哥的行為說三道四了,我們的社會需要這樣為人民利益不怕犧牲的人,我們的生活需要這樣為人民利益見義勇為的人!

    願保安大哥一路走好!願所有因見義勇為而犧牲的人地下安息!社會不會忘記你們,人民不會忘記你們!

  • 6940048650

    2018-04-02 16:05

    筆尖有話說:我們需要像這位保安大哥如此熱心有愛之人,但救人也要出於理智思考,徒勞無功的救人只會讓損失增大。對此,跳樓女子家人、政府部門應該承擔起堆保安死亡的責任。

    https://i1.ask543.net/uploads/a2/32/6/756b00058ebe51f0e26a.jpg

    事件回顧:

    https://i1.ask543.net/uploads/fb/f8/b/756e00058dec62fba193.jpg

    時間:2017年12月10日上午7點左右

    https://i1.ask543.net/uploads/ac/c8/0/756c00058dae06d9a941.jpg

    地點:西安市鳳城五路一高層建築內

    事件:一名女子和屋內人員發生爭吵后欲跳樓輕生,當時正在巡邏的一名保安發現后欲勸阻女子,女子不聽勸告從11樓跳下,保安上前去接,最終被砸死,女子也摔死了。

    事件分析:

    一、女子跳樓,屋內人員可有責任?

    要說沒有責任,那是不大可能的,該女子跳樓動機很大可能性跟屋內人員爭吵內容息息相關。

    根據事件的描述,只講到女子跳樓前跟屋內人員發生爭吵,但具體原因不明確,所以不足以歸責。

    但是,作為爭吵對象,看著女子欲跳樓,為何不想方設法阻止?通過勸說、伺機將女子拉下來等措施也是非常必要的。

    二、我們需要樂於助人,但不倡導採取不明智的方式助人。

    保安大哥迫切的救人精神值得我們敬仰,他是我們心目中的超級英雄。

    但是,這麼不理智的救人方式卻不值得倡導。

    重力加速度的巨大衝擊性是我們凡夫肉體無法承受的,盲目救人只會讓事件後果更加嚴重,對自己的傷害也更大。

    三、女子家人理應承擔部分責任。

    雖說事件中的好人保安大哥出手救人沒救成,反倒把自己的性命搭進去了,但是,他急切救人的出發點是好的。

    保安大哥作為家中的頂樑柱,他的離去勢必對家裡造成巨大的傷害,而且對於維持其家庭生計是個不容忽視的問題。

    所以筆者認為,女子家人應該要為保安大哥的死亡承擔部分責任,這是對死者的尊重,也是對死者家人的照顧。

    四、政府部分應承擔部分責任。

    我們一直在倡導互愛互助的社會,我們也一直在努力讓我們的社會變得更加美好。

    而今出了英雄救人意外離世之事,作為政府部分,應該對逝者感到傷心之餘,為死者家人提供相應的幫助。

    筆尖結束語:為英雄致敬,同時倡導救人要理智相救,考慮可行性。

  • 江河一波

    2017-12-11 16:24

    這個事情的確有些棘手,就在昨天,陝西西安市北郊鳳城五路一商場發了一起墜樓事件。

    https://i1.ask543.net/uploads/c7/a9/3/4a3400062587c3932a10.jpg

    據當時附近的保安介紹,當時一名女子在11樓要跳樓輕生,被當時在樓下巡邏的保安發現,保安小哥上千勸阻女子不要衝動,但是女子顯然情緒不穩定,隨後從11樓跳下,保安小哥救人心切,去接跳樓女子,結果女子將保安小哥砸死,自己也摔死了。

    https://i1.ask543.net/uploads/aa/ac/d/4a320006280e7a8e9e71.jpg

    保潔人員發現后報警,隨後現場被封鎖處理,據報道稱,當時女子與屋內人員發生過激烈的爭吵,隨後選擇跳樓輕生,但是不幸的是砸中營救他的保安小哥。

    https://i1.ask543.net/uploads/c8/1c/f/4a3300062bad8be9c90a.jpg

    保安小哥的行為很令人敬佩,但是結果卻是大家不想看到的。其實這裡面我想保安公司是怎麼培訓的,遇到這種事情的應急處理方式難道沒有嘛。

    https://i1.ask543.net/uploads/0e/fa/7/4a320006283940896ad5.jpg

    保安小哥的做法確實了令人動容,但是卻不是最理智的,11樓跳下,這個中立根本不是人的雙臂所能承擔的,重力加速度最基本的原理是我們每個人都知道的,可能當時情急,黃落中保安小哥只想到的救人,卻忽略了這些常識,所以保安小哥一定要得到相應的補償,但是這個補償到底誰來出后還需要最後的認定。

    我們需要英雄,但不能讓英雄白白犧牲,不能讓英雄心寒,歸到這件事上,我們不希望類似事件在發生,保安小哥也是生命,一個鮮活的生命為了挽救跳樓女子被砸死,這個需要很大的反思,大家都在等待最終的結果。逝者安息,願天堂你們一路走好!

  • 3018293407

    2017-12-11 20:45

    在為保安英雄壯舉感動的同時,到底誰對他的死負責呢?

    不能讓英雄流血又流淚,事件背後,我們冷靜考慮一下,確實要對保安大哥的死給個說法,我認為應該跳樓女子家屬,商場,保安自己三方負責。

    女子家屬應該負責。

    因為她的跳樓是造成保安大哥的直接死因。就好像花盆掉下來,花盆主人就得賠一樣。從因果關係上來說,沒有女子的跳樓就沒有保安的死亡。

    商場應該負責。

    保安大哥是商場聘用的,雙方是合同約定關係,保安大哥是為保護來商場顧客安全而犧牲的,所以商場應承擔責任。

    保安自己負責。

    為啥呢?按理說保安是保障商場人身財物安全的,主要還是財物安全。跳樓在一定程度來說不該管,也管不了,所以自己得對自己負一定責任。

    當然,社會慈善機構,國家見義勇為相關部門也有責任給予人道主義關心關懷。

  • 春曉

    2017-12-12 11:53

    討論誰該對保安的死負責這是不是太令人寒心了,是這個跳樓女子,還是那個吵架男子,抑或是保安自己,沒有基本的常識,明知不可為而為之。

    在那一刻,保安憑著本能去接她,這完全是一種大愛,他根本不會顧及自己能不能接住她,他無法做到對一個即將墜地的女子視而不見,這是一條活生生的生命,對一個有愛的人來說,必然會伸出手,不管結果會怎樣。

    太正能量的保安了,信任危機,信仰缺失的社會需要這樣的『無計後果』只有愛的人湧現。

    保安肯定有家人,家人失去了親人,傷痛無法持平,更現實的問題是他或許是家裡的經濟頂樑柱,這是政府官員領導需要面對和解決的問題。

    對親人的撫慰,實際的經濟補助,如果有需要贍養的老人,每月必須發送一定的費用,讓英雄的父母活得有尊嚴。如果有小孩,學費全免,供到學業完成,每月撫養費發送到位,別讓英雄的子女沒有了依靠。

    關注國權演講社,傳遞正能量,明天一定更美好。

  • lilyzhang

    2018-02-07 09:23

    西安女子跳樓砸死伸手去接的保安大哥,誰應對保安的死負責?

    https://i1.ask543.net/uploads/79/24/f/5fed0002b9a9c4561fdc.jpg

    我真替這位保安大哥感覺惋惜,這樣的好人不應該以這樣的方式離我們而去!這樣死得太不值得了!但是你仍是我心目中的英雄,據說你曾是一位軍人,你雖然人已經離開了軍營,但是軍魂一直伴隨著你,你給它增添了更多的光彩!我也看了一下其他答友對這一問題的解答,我略有不同意見!

    https://i1.ask543.net/uploads/fe/44/4/5fef0002b96ee6e491c0.jpg

    第一:我先給不熟悉這起事故的網友梳理一下事情的大致情況:

    https://i1.ask543.net/uploads/94/58/f/5fed0002bc17da041d11.jpg

    這起慘劇發生在2017年的12月10日,發生在西安一個商業大廈,事發當天該棟高層上的一位女子由於與屋內人員發生爭吵,一時想不開就攀爬到了11樓的外面打算跳樓,正好路過的這位保安大哥在樓下試圖勸阻該女子不要想不開,但是這位女子情緒過於激動沒說幾句就跳下來了,保安大哥下意識地伸手去接下墜的跳樓女子,11樓啊,下墜的力道可想而知,最終跳樓的死了,保安大哥也搭上了性命,被跳樓女子活生生給砸死了!

    https://i1.ask543.net/uploads/4a/ae/a/5b0100082158ba4f0509.jpg

    第二:誰對保安大哥的死負責(輕生女子、單位、大哥自己)?

    第一問:這位輕生的女子要不要負責?

    從法律的角度上來說這位女子並沒有對保安大哥實施加害的主觀故意,她跳樓也不是沖大哥而去,而且她跳在前大哥接在後,兩者沒有致責的因果關係!因此法律上並不承擔責任,但是畢竟大哥是因為救她而死,道義上的責任我個人認為還是有的,但是這位女子也死了,這個道義責任又會有誰去買單呢?她的家人?大家都不容易!

    如果這位女士的家裡相對比較寬裕,這位大哥可是家裡的頂樑柱,他倒下了對家裡的影響有多大可想而知!給點幫助就更好了,但是這不是責任,這講的是感情!

    第二問:保安大哥的單位有沒有責任

    第一個責任:屬不屬於工傷

    按照現在的工傷條例,如果在工作場所和工作時間之外出事,在工作場所和工作時間之內做與工作職責無關的事導致出事【領導臨時安排的也屬於職責範圍之內】不能算工傷。

    現在大多數人的觀點傾向於單位沒有責任不用算工傷,我個人有一點不同意見,雖然對單位而言確實挺殘酷的,但是我們的法律是可以這樣理解的,其實唯一的爭議就是大哥這個行為與他的工作之間有沒有關係?

    我個人是認為有的,他並不完全是私事私人行為,這件意外始於勸阻自殺,終於應急不當導致自己死亡,勸阻自殺你不能說與他的工作沒有關係!如果勸阻自殺的這個事與他的工作有關,那麼後面的行為屬於應急不當,如果是這樣單位是有責任的,了解安全生產法的都懂,我就不羅嗦了!

    第二個責任:道義上的責任

    保安大哥作為公司的一名員工,不管是因公還是因私發生這樣的意外,弘揚的畢竟是正能量,單位道義上的責任多多少少有一點,給點撫恤金是有必要的,何況他的妻子也在同一單位。

    第三問:保安大哥自己有沒有責任

    毫無疑問,這件事故的主要責任就是保安大哥自己,他的熱心沒有錯,但是他的行為太魯莽!他需要為他的死負責,他已經付出了生命的代價!讓人惋惜!

    最後的話:大哥是個英雄,見義勇為的認定和獎勵是他應得的!

    大哥畢竟是這個家庭的頂樑柱,他的行為雖然魯莽,但是他也是出於見義勇為的目的,我們現在有見義勇為的評定獎勵辦法,我個人同其它網友一樣也認為這位保安大哥的行為就是妥妥的見義勇為,不管其他的補償能不能到位,我們政府對這位英雄的撫恤和獎勵應該到位!這是一位勇士,他用生命弘揚了正能量!

  • 5373831918

    2017-12-12 14:52

    我就想說一句,哪個想去跳樓去死的,上去了觀察好了下面沒人,那就他媽乾巴利索脆上去就跳去死,別他媽猶豫不決讓人家看笑話還連累無辜。還有大家都別攔著,只要做好了拍照發朋友圈和叫好的準備就行。在英國自殺可是一種重罪,最高可以判處死刑,因為他極大的浪費了社會公共資源。在這個群體社會中,人活著哪個也不是只為自己活,縱使你沒有媳婦孩子或者男人孩子,你還有父母,我們有對家人的永遠擔當和責任,任何人都不能輕易捨棄放棄。文中好心救人丟了性命的保安大哥,上哪兒摸冤去?他的媳婦孩子又當如何,哪個來照顧?因為他的不幸離去,他的家庭就有可能遭遇貧困和欺辱,很顯然他拋棄了對自己家人的擔當和責任。在這個無情的社會中,我們每個人最該做的就是照顧好自己家人看顧好自己,你可以去救人,但你絕不可以去捨命,因為命不是你一個人的,你的命是全家人的。以前我義務獻血,回到家我媽知道了,她就生氣罵我,我還狡辯說獻血健康,可我們又怎麼能理解做母親的顧慮擔憂兒女的心!想來我媽罵得對,我媽生了我養了我,她就有這個權利。你見有幾個醫生護士自己獻血的?你熱心獻出的血都被人家高價格給賣了。以前我一個幾年聯繫不上的朋友突然給我打電話,她說她媽媽住院要做手術需要輸血,醫院裡庫存血液不足必須有獻血證才可以輸血,我二話不說就答應了並趕了過去,她很感動,因為他們家所有親人一個都沒有答應獻血,可這對於我來說是必須做的,之前我許諾過她需要我幫忙就儘管開口。咱們回到文中,國家一向提倡捨己救人弘揚社會正能量,保安大哥捨己救人,國家政府理應撫恤,何況政府設有「見義勇為獎」,更應該加大獎勵。被救女子做為直接受益方(你現在讓他跳樓去死,她打死也不會了),更應該對保安大哥一家人有照顧責任和義務。一句話,真正想死的人你救不了,你也根本就不用去救……55051911

  • mwxhr

    2017-12-12 13:24

    保安不顧個人安顧,被砸死,就是英雄。對於英雄,政府、社會都該負責。

    https://i1.ask543.net/uploads/a3/74/5/4a3500068417f6354705.jpg

    在當前的社會上,見死不救、見倒不扶等新聞屢見報端。本可伸下手就可以救人一命,但大多是選擇離開。因為扶摔倒老人和救人被訛上的新聞也時有發生。

    https://i1.ask543.net/uploads/9d/f3/2/4a350006841abff9f7ea.jpg

    因此,人人自保,免得惹麻煩;造成人人自危,說不定自己就是下個遇到危險時,也沒人伸出援助之手。

    https://i1.ask543.net/uploads/f6/3f/5/4a32000681c1a4bfa0b5.jpg

    從西安這一事件中,可以看出,該保安是沒有絲毫猶豫,義無反顧地衝上去,想救下條生命。可不幸的是,跳樓者從高空落下的重力將他砸死。

    他走了,留下了一家子,誰該負責?

    保安的捨命救人,就是和平年代的英雄。是見義勇為的楷模,彰顯了人性的光輝,是大愛。

    對於英雄,政府職能部門和用人單位乃至當地社會,就該有擔當、有責任用大愛去反哺英雄的家人。不能讓他們流血又流淚,也讓英雄九泉之下可以暝目。

  • qdyapoly_6orqt

    2017-12-13 14:40

    跳樓女子砸死救助她的保安,這是一個悲劇,我們一方面感慨這個自己作死的女子,自己死了還要搭上一個好人,一方面我們感慨一個見義勇為的好人以這樣的悲壯形式離開。

    我們了解這件事的經過,是一個女子想不開,欲跳樓自盡,發現情況的保安極力勸她想開點,不料女子突然從樓上跳下。這位保安去伸手救助女子,結果,兩個人搶救無效而死亡。

    到底誰該對這個見義勇為的保安之死負責任?該負怎樣的責任呢?我覺得應該是這個事件的侵權人和受益人。也就是說,是自殺的這個女士。

    保安救人受傷死亡,這是為了維護他人的合法權益,理論上應該是侵權人和受益人在一定範圍內予以適當補償的,因為這次事件,侵權人和受益人都是一個人,所以,這個補償的責任應該這個自殺的女士,因為此女已經死亡,所以,可以在此女的個人財產內,給予見義勇為的保安一定補償。

    除了侵權人和受益人承擔補償之外,國家也應該在這方面有所作為,第一在經濟層面有所補償,第二在精神的表彰和獎勵。見義勇為是社會美美德,是國家和社會鼓勵弘揚光大的行為,那麼由國家層面擔負一定的責任就十分重要。現在很多地區已經出台《見義勇為表彰獎勵條例》,這樣就在制度層面給予了保障,像這個事件,國家應該給予一定的見義勇為救助資金,還有就是精神獎勵,給予名譽稱號等。

    再說說這個跳樓的女子,不知什麼事這麼想不開,想要自殺的人在我看來都是弱智白痴傻,連死都不怕,還怕活著?真要就想死,那就偷偷摸摸的去死,不要禍害別人,這次是連同禍害了一個保安,一個好人,此外,這類自殺的也是極其讓人厭惡的,從高空落下,一團血肉模糊,除了打掃收拾,每每有人經過這裡,也會陰風陣陣,讓人心驚肉跳,這樣死法既是對自己不負責任,也是對親朋好友不負責任,更是對他人不負責任,除了跳樓的,還有割腕的,到處血跡,上吊的,伸長舌頭,煤氣爆炸的,四鄰遭殃,都是這樣的。

  • 4456768211

    2018-04-17 13:25

    10日早上,西安市北郊鳳城五路一商場發生了一起墜樓事件。事發現場在兩幢大樓的一個過道處,一名女性和一名男性躺在地上,已經沒有生命體征,而附近商鋪通往這個區域的門也被臨時關閉了。

    https://i1.ask543.net/uploads/e2/f8/5/7bd100027bd9ae29321d.jpg

    據悉,是保安看到這個女人要跳樓時,就趕緊勸說她放棄這個念頭,沒想到自己的勸說得不到女人的回應,於是,保安就下意識的徒手接這個女性,造成了現場兩條人命命喪黃泉的慘案。

    https://i1.ask543.net/uploads/82/69/2/7bd00003bdb66dc8f2d4.jpg

    痛定思痛,我們應該反思一下,誰應該為這件事情負責,凌霄覺得,這個死亡的女性應該為這件事兒負責,畢竟是男保安是為了救他而犧牲的。可是,人已經去世了,還能怎樣呢?

    https://i1.ask543.net/uploads/0e/1b/a/7bd100027daa3ef4bbd4.jpg

    女方的家屬應該對這位男保安的家屬表示一下慰問,不論是現金還是幾句安慰的話,不能冷眼相待,更不能說是男保安多管閑事,不能讓人心寒。

    其次,希望物業公司和當地的公安部門提交烈士的報告,給男保安以肯定,把這種見義勇為的精神傳承下去,弘揚正能量,樹立時代新風。

    英雄值得我們學習。

    我是凌霄。

    歡迎關注頭條號:凌霄,我在這兒等你。

  • 61804421500

    2017-12-12 12:52

    保安大哥的死國家和社會應該負責!

    保安大哥的死,是因見義勇為,是因義舉而犧牲的!

    對於見義勇為行為,國家一致在大力提倡,國家也設立了見義勇為救助基金。此刻,國家應該按照既定程序,向保安大哥申報見義勇為基金。

    保安大哥,的救人舉動是充滿了正能量。這種正能量對於促進社會風氣的好轉發揮著微乎其微但卻極其稀缺的作用。只有當這樣的正了能量得到呵護,並不斷壯大,社會才會越來越好。故此,社會應該對此負責。

    一,社會上的愛心人士,救助扶助公益組織,此刻,是你們行動的時候了。

    二,保安哥所在的企業,此刻是你們履行企業責任,向自己有這樣的好員工表達讚許與褒獎的時候了。

    三,被救女子的家屬。儘管你們此刻也沉浸在失去親人的悲痛之中,但是,保安哥是為了挽救你家人的生命而犧牲的。你們應該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給與保安哥家屬以表示。千萬不能讓好人喪命家人又寒心。

    強烈建議政府有關部門積極啟動保安哥申報見義勇為稱呼!此刻,社會公眾在關注著你們的舉動!

  • xbmklj

    2017-12-13 00:02

    當然,首先要為保安大哥點贊 ,這個無疑問。至於,誰應該對保安的死負責?大叔不帶任何傾向,僅從法律本身的角度做一定的解讀。

    https://i1.ask543.net/uploads/b4/b0/f/4a350006c290c86d6eb7.jpg

    首先,可以確定事實,保安大哥是見義勇為,目前,我們很多城市已經有一些見義勇為基金,死者家屬可以像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申報,獎勵像杭州,可能10到20萬元不等。對於西安,建議家屬去了解一下。

    另外,就是法律在這件事情上,跳樓女子雖然據說也死了,但針對保安的死,法律界定上有直接的因果關係,跳樓女子家屬給死者直系家屬經濟補償理所應當,如果不願意,死者家屬可以請律師直接上訴,因為這個訴求,既合法也合理。當然,我也相信女子家屬,在這件事情上應該不會如此冷漠。

    不知道這樣的回答,對家屬有沒有幫助。

    當然,如果你還有其他一些有關法律的,人生的,教育的,職場的各類問題,不妨問問小編,並關注我的頭條號,天問說人生。

  • 50249134166

    2017-12-12 14:15

    國家政府買單,這種見義勇為的精神必須得到嘉獎,特別是在這個冷漠的社會,這種正能量必須得到肯定,必須得到宣傳。不要給我講什麼重力加速度,瞬間伸手救人是保安大哥的本能反應,在那一瞬間有的人是往後退的,有的人確伸出了雙手,我們不能說往後躲的人是錯的,但是伸出雙手的人這種行為必須得到肯定,在那來不及思考的一瞬間,而就是這一瞬間恰恰表明了這明保安大哥的善良。當地政府應該加以褒獎,看看家裡有沒有什麼需要幫助的,而保安大哥的用人單位,個人認為從人情來講,也要加以褒獎,捐錢捐物,幫英雄的家人解決困難,因為英雄生前畢竟是你公司員工。從商業上講,就更應該這樣,因為這樣會給大家留下一個大公司的形象,責任和擔當,我相信這樣比拿1000萬出來做廣告都要效果更好

  • 67704991925

    2017-12-12 00:26

    保安大哥是個好人,是個善良的人,更是一位英雄。在那樣的緊急時刻,他沒有考慮自己的個人安危,而是選擇挺身而出,生死關頭,救人是保安大哥出於善良的本能,關鍵時刻,他沒有退縮,而是第一時間站出來救人,如此義舉,堪稱楷模。

    https://i1.ask543.net/uploads/52/16/0/4a340006591fffe5010f.jpg

    一,保安大哥是救人而死,他的行為,屬於見義勇為。應當由地方政府對大哥的家庭,家人,予以撫恤,頒發見義勇為獎金,追授榮譽稱號。

    二,救人發生在值班期間,應屬工傷,因公殉職,保安公司應給予適當補助。

    三,對於跳樓女子家人而言,保安大哥是為救你的家人而遇難,也應對保安大哥家人,予以感謝,及相應補償。

    四,救人保安年僅43歲,是一名退伍軍人,上有老下有小,是全家的頂樑柱,女兒才6歲。鑒於女兒年幼的特殊情況,社會上的公益慈善機構,可以定向捐助幫扶,幫助孩子完成學業。

    他是一位忠於職守的保安,保安大哥的行為,他的奉獻精神,值得大家尊重。這種正氣,正能量,需要褒獎,弘揚。

  • 成功的背後

    2017-12-13 17:18

    謝謝邀請!西安女子跳樓砸死伸手去接的保安大哥,誰應對保安的死負責?我們普通的人,來評評誰對保保大哥的死負責任,真是太寒心了,為這樣的保安大哥點贊,好人一路走好!

    https://i1.ask543.net/uploads/9e/ed/6/4a350007075791d0dfa8.jpg

    我們先來看看事情的經過:12月10日早上不到七點的時候,西安市鳳城五路一高層建築內一名女子和屋內人員發生爭吵后欲跳樓輕生,當時正在巡邏的一名保安察覺到了此事,在樓下試圖勸阻女子不要想不開,可是女子忽然從11樓墜下,保安在下面看著,準備上去接,結果把保安砸死了,一下死了兩個人。真是悲劇啊,一個人的尋死,造成兩個家庭的悲劇。

    https://i1.ask543.net/uploads/9a/61/8/4a340007041cc6f7c83a.jpg

    據醫生檢驗兩個人均己死亡。悲劇已經發生,按照法律規定,保安之死,應該由死者女子負全責,保安,復退軍人,名叫李國武,是家中的頂樑柱,家中還有6歲的小孩,曾經在火場救人,是個好人,可以這樣說,好人和壞人就在一念之間,『』一秒可以選擇生,一秒可以選擇死『』,但是悲劇已經發生了,面對現實吧,首先,保安在工作當中,發生意外死亡,應該申請工傷認定,按工傷責任賠償,其次,如果有保險向保險公司索賠,基本上所有的工作人員都有人生意外保險。第三,向政府索賠申請『』見義勇為獎『』鼓勵好人得到好報。第四,向死者女子的家屬索賠,但是我在這裡多說幾句,女子死亡,女子的家人已經很悲傷,只能是精神得到賠償,女子死者家屬應該真誠的到死者保安家道歉,讓死者能夠明目,讓死者的家屬能夠得到安心,至於金錢方面試情況而定,不要糾纏不休,錢身外之物,生不帶來,死不帶去,只有勇敢的面對現實,好人一定會得到好報。

    https://i1.ask543.net/uploads/06/4b/7/4a340007042243c9129b.jpg

    最後又據報道,保安李國安之死,被西安市市長得到好評正在申請西安市『』見義勇為獎『』。

    https://i1.ask543.net/uploads/b0/55/c/4a320007068ae13249da.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