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開四個月忘不了前任,想偶遇前任,若面對面遇見他,如何讓他對我重新產生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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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01 11:30
2019-08-01 14:48
已經分開四個月了,能成為前任,在這個四個月當中。他都一直沒有回來找過你,說明你不是他真喜歡的那個人。如果他真的喜歡你。怎麼捨得分開。在分開的這四個月里。也許人家早已經有了新的戀情,所以我覺得分開了就分開了,即使在遇到了前任,也只能作為陌生人那樣,即使有感情也回不去了,感情這東西。道不清,說不明,不喜歡就是不喜歡,遇見了又能說明什麼,難得還要讓他從新愛上你嗎,即使在一次愛上你。你難道不怕在一次的受傷了嗎,所以我覺得沒必要在同一個地方摔一次。
2019-08-01 13:47
奉勸,分了就分了吧,感情是兩個人的事,單方面付出不會有好結果。如果你確認你們還有複合可能你可以試試,四個月也該都冷靜了,大家都互相了解不需要掩飾和做作,也許人家已有更心儀的人了,你再怎麼表現也沒用。對於自己來說,重要的不是能不能複合,是能不能夠從失敗中找到問題根源,讓自己成熟起來,改掉一些缺點習慣,打起精神準備迎接下一份幸福,走好自己精彩的人生,讓你的前任後悔去吧!
2019-08-01 13:54
個人覺得,如果忘不了,也不要苦苦的追求,感情是不能強扭的,但是如果想讓他對你重新產生感覺,你或許可以嘗試開發自己的不一樣的一面存在,你可以很獨立,很自信,你可以讓他或者別人看到,你很優秀,並且你很幸福,不要讓感情成為一種憐憫,而是要互相欣賞!
2019-08-01 15:53
只要是真心,感覺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