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方父母過世,另一方給了父母生活費,如果離婚,那錢要追回來平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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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7-31 18:40
2019-08-01 10:12
謝謝你的邀請
我個人認為沒有必要,人心都是肉長的,都已經失去了親人,如果你再這樣做,良心上也過不去。
個人建議,好事好商量,不要太過分好吧。
2019-08-01 10:09
如果給了對方父母幾百元生活費,就沒必要討回來平分了,不夠功夫錢。
2019-08-01 10:08
你好!
你說的是另一方給其父母和『』生活費『』。如果是給的生活費,要不回來。因為,子女對其父母有贍養費義務。如果是借款,那就是債務,可以要。
2019-08-01 10:53
你也是鐵公雞,就算敬老也不過份吧!做人總的要有點良才行呀!
2019-08-01 11:26
這還要?沒必要要了,給了就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