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服裝廠上班,計件的。中途走了扣了6000元,能要回嗎?求大神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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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07 23:10
2019-08-08 04:47
那你為什麼走的時候不向你所在的單位辭工呢?由於你沒辭工,單位會按照曠工處理,以前休一天扣三天處理。連續曠工15天,累計一年中曠工一個月單位會辭退你的。現在這個規定廢止了。單位根據用工情況,隨時可以開除。
2019年曠工工資怎麼計算?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所以,勞動者當月工作了多少天,就必須發多少天的工資,曠工的時間不應扣發工資,如給用人單位造成了損失,就需要承擔賠償責任,最多只能扣除當月工資的20%。
2019-08-08 23:42
各位大神有什麼辦法嗎?找了勞動局說扣伙食費房租費。這樣就沒有了?
2019-08-08 14:30
去當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也可以申請法院仲裁。用人單位不能以任何理由剋扣員工工資,根據勞動法規定欠薪超過五千,判刑三年左右
2019-08-08 20:43
可以要的廠里有不是有保底工資,你是多撈多得的,你拿的是你自己付出的,他沒權利扣你工資,
2019-08-08 20:33
憑勞動做的為什麼不能拿回來,不拿回來去廠堵到拿回來為止
2019-08-08 21:34
提個煤氣罐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