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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906031083

    2019-08-10 10:38

    魏兵制

    軍隊特點

    曹魏時期的中央軍,分為中軍和外軍。關於中、外軍的來歷,何茲全《魏晉的中軍》一文作了明確的闡述:「『中軍』是對『外軍』而來的,中外軍的區別形成於漢建安時代(公元一九六——二二零年),到魏黃初年間(公元二二零——二二六年)都督製成立,中外軍的區分及中外軍的名稱也就正式成立。建安以前,曹操集團不過是當時割據局面下的群雄之一。曹操迎獻帝都許,挾天子以令諸侯,尤其是在官渡之戰,打敗袁紹,取得冀、並、青諸州以後,他的統治區才漸具國家的規模。這時局面大了,再不能象過去一樣,帶領一支軍隊(雖不是全部也是大部)到處征戰,因之便產生了留屯的辦法。平定一個地方,即留一部分軍隊在那裡駐防,並由一人任統帥,統攝轄區內諸軍。這種留屯制,實即魏晉以下盛行的軍事上分區的都督諸軍制的濫觴。這種情形,發生於曹操打敗袁紹占有冀、並諸州之後,到赤壁戰後,三國鼎峙的局面形成,便漸漸固定為一種制度,而且發展為後來的都督制。國家的軍隊既在事實上分了內外,內外的名稱自然也跟著形成,留屯在外的將軍及都督所領的兵,就稱為外軍;中央直轄的軍隊,就稱為中軍。」(《讀史集》二五八頁)

    魏的中軍略等於漢代的南北軍,擔負著宿衛皇宮、拱衛京師的任務,所以《歷代兵制》認為「魏制略如東漢,南北軍如故」,依然把魏的中軍稱為南北軍。不過由於漢末三國戰事頻仍,中軍常常四出征伐,與漢代北軍相比,魏中軍的作戰任務重得多。

    《歷代兵制》敘述了魏中軍的發展:「初,曹公自置武衛營於相府,以領軍主之。及文帝增置中營,於是有武衛、中壘二營,以領軍將軍並五校統之。」武衛營是曹魏集團最親近的宿衛禁兵,其設置時間,王欣夫《補三國兵志》說在建安十三年(公元二零八年)。那時曹操剛做相國,便在相府自置武衛營。當時漢帝的禁兵為數已不多,且在曹操控制之下,武衛營一成立,相府更是威重漢宮。武衛營的統帥最初是許褚,官職為武衛中郎將,後遷武衛將軍。曹魏王國作武衛將軍的,都是皇帝很親近的人。魏文帝置中壘、中堅二營,歸中領軍統帥,魏明帝又置驍騎,游擊二營。《歷代兵制》只提到武衛、中壘二營,有所疏漏。《歷代兵制》說「武衛、中壘二營,以領軍將軍並五校統之」,也是不確的。事實上,曹魏先後置武衛、中壘、中堅、驍騎、游擊等新五營,歸中領軍統帥;東漢以來北軍的屯騎、步兵、射聲、越騎、長水五營,曹魏時期依然存在,但兵員已少的可憐,五校地位已不如武衛將軍等,已無可能去統帥武衛、中壘等新營。

    組織系統

    關於魏中軍的組織系統,《歷代兵制》說:「有中、左、右、前軍各一師,又有中護、中領軍、領、護軍將軍各一人。其他雜號無常數。」陳傅良認為,漢的南北軍到曹魏時期演變為中、左、右、前軍了。其實,只有中軍相當於漢的南北軍,所謂左、右、前軍等,顯然與中軍相對,可能是對留屯在不同地方的外軍的稱呼。《三國志》、《資治通鑑》常有「東兵」、「東軍」一類提法,都是指留屯東方的外軍,左、右、前軍等也是這類提法。中軍的統帥,陳傅良認為有「中護、中領軍、領、護軍將軍各一人」。歷來談曹魏兵制者,多象他一樣,以為魏中軍同時存在中護軍、中領軍與領軍、護軍這樣一批統帥。其實領軍與護軍和中領軍與中護軍是不同時期的職官。《玉海》卷一三七:「魏武為相,以韓浩為護軍,史渙為領軍,非漢官也。建安十二年,改護軍為中護軍,領軍為中領軍。」這段話與史實略有出入,但指出中護軍、中領軍的前身就是護軍、領軍,無疑是正確的。改領軍、護軍為中領軍、中護軍,是由於當時中央軍在事實上已分成中軍與外軍,所以要在中軍統帥領軍、護軍前冠以中字。由於領、護軍改名中領、中護軍後還有人沿襲舊稱,載之史書,故後人往往認為領、護軍與中領、中護軍並存。對於中領軍或中護軍中資歷厚重者,可進稱為領軍將軍或護軍將軍,但中軍也不可能同時既有領軍將軍、護軍將軍,又有中領軍、中護軍。中領軍是中軍諸營的統帥,他親領中領營,併兼領中軍諸營;中護軍在中軍的地位僅次於中領軍,他負責武官的選用,並親領中護營。

    留屯各地的外軍,開始編制很不一致,統帥往往臨時由中央委派和更換。到魏文帝時,情況發生了變化。《歷代兵制》:「黃初三年,特置都督諸州軍事,尋加四征四鎮將軍之號,又置大將軍都督中外諸軍,位太尉上。」曹魏的都督諸州軍事,是代表中央分駐各地的軍事長官,所領是不同於州郡兵的中央軍隊。所謂四征四鎮,是指征東將軍、征南將軍、征西將軍、征北將軍與鎮東將軍、鎮南將軍、鎮西將軍、鎮北將軍等稱號,此外還有所謂四安四平將軍的稱號,這些都不是固定軍職,而是臨時贈封的稱號。從這些稱號也可以知道,那些都督諸州軍事的將軍,是代表中央去行征伐鎮壓之權。中外諸軍即中軍與外軍,「置大將軍都督中外諸軍」,則是以大將軍統帥全國中央軍,大將軍成為曹魏最高軍事統帥。曹魏政權是取代東漢王朝而建立的,開始仍以太尉為最高軍政長官,置大將軍後,太尉最重要的權力被分割,所以陳傅良說大將軍「位太尉上」。

    綜上所述,曹魏中央軍的系統是:

    |——中軍-領軍、護軍——諸營將校

    中央軍-大將軍——

    |——外軍-都督諸州軍事

    除了中軍與外軍,曹魏政權還有作為地方兵的州郡兵。東漢光武帝罷兵募士,郡國兵力十分薄弱。到東漢末年,一些州郡守割據稱雄,兵力轉強,多數州郡的軍隊則逐一消滅或兼併。曹操統一北方,大大小小的割據武裝或被消滅,或被收編,北方各州郡往往只有留屯的中央軍,而沒有地方武裝了。當時丞相主簿司馬朗建議令州郡都建立地方武裝,以「外備四夷,內威不軌」。《歷代兵制》:「自納司馬朗之言,復令州郡典兵,然未置尉,蓋太守或刺史兼帥。」州郡兵以守備本州郡為職,必要時也應調出征。州郡兵地位比中軍、外軍低,「州郡都督不與中外軍同......苟在中軍之例,雖下功必侯;如在州郡,雖功高不封」(《晉書.段灼傳》),但地方州郡長官的權力卻藉此大大膨脹起來。所以《歷代兵制》認為,曹魏政權的「兵權外聚於州牧,內歸於大將軍及太尉」。因此後來有人上疏魏明帝,要求解除緣邊州郡刺史、太守的領兵權,另外派遣大將去鎮守,以免刺史、太守領了兵則「專心軍功,不勤民事」,而不能「獨修務本之業」(《三國志.魏志.杜恕傳》)。

    曹魏兵制,還有屯田兵值得一提,但陳傅良對此又疏漏了。曹魏的屯田分民屯和兵屯兩種,是漢代官田出租辦法及邊郡屯田的推廣。民屯的管理方式是:由大司農掌管全國的民屯,典農中郎將負責一州郡的民屯,典農都尉負責一縣級單位的民屯,屯司馬負責一生產單位——一屯。每一屯有屯田客五十人。民屯的任務是種植稻、粟、桑、麻,百分之五十至六十的收穫上繳政府。屯田客不服兵役,但實行軍法部勒式管理,應該納入兵制研究的範圍。建安初年開始的屯田,本是為了束縛流民於土地和為政府提供大量租入以充軍需;到魏末晉初,統治者為了世家大族的利益,經常分割屯田,瓜分屯田客,屯田制度遭到毀滅性破壞。兵屯的開始晚於民屯,一般是保持原有的軍事編制,設立在與吳蜀兩國對峙的邊境,讓士兵且佃且守。東吳也有與曹魏大體相似的兵屯和民屯。

    三國軍事制度:蜀漢,曹魏,東吳的兵制是怎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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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 2017-01-13

    魏兵制

    軍隊特點

    曹魏時期的中央軍,分為中軍和外軍。關於中、外軍的來歷,何茲全《魏晉的中軍》一文作了明確的闡述:「『中軍』是對『外軍』而來的,中外軍的區別形成於漢建安時代(公元一九六——二二零年),到魏黃初年間(公元二二零——二二六年)都督製成立,中外軍的區分及中外軍的名稱也就正式成立。建安以前,曹操集團不過是當時割據局面下的群雄之一。曹操迎獻帝都許,挾天子以令諸侯,尤其是在官渡之戰,打敗袁紹,取得冀、並、青諸州以後,他的統治區才漸具國家的規模。這時局面大了,再不能象過去一樣,帶領一支軍隊(雖不是全部也是大部)到處征戰,因之便產生了留屯的辦法。平定一個地方,即留一部分軍隊在那裡駐防,並由一人任統帥,統攝轄區內諸軍。這種留屯制,實即魏晉以下盛行的軍事上分區的都督諸軍制的濫觴。這種情形,發生於曹操打敗袁紹占有冀、並諸州之後,到赤壁戰後,三國鼎峙的局面形成,便漸漸固定為一種制度,而且發展為後來的都督制。國家的軍隊既在事實上分了內外,內外的名稱自然也跟著形成,留屯在外的將軍及都督所領的兵,就稱為外軍;中央直轄的軍隊,就稱為中軍。」(《讀史集》二五八頁)

    魏的中軍略等於漢代的南北軍,擔負著宿衛皇宮、拱衛京師的任務,所以《歷代兵制》認為「魏制略如東漢,南北軍如故」,依然把魏的中軍稱為南北軍。不過由於漢末三國戰事頻仍,中軍常常四出征伐,與漢代北軍相比,魏中軍的作戰任務重得多。

    《歷代兵制》敘述了魏中軍的發展:「初,曹公自置武衛營於相府,以領軍主之。及文帝增置中營,於是有武衛、中壘二營,以領軍將軍並五校統之。」武衛營是曹魏集團最親近的宿衛禁兵,其設置時間,王欣夫《補三國兵志》說在建安十三年(公元二零八年)。那時曹操剛做相國,便在相府自置武衛營。當時漢帝的禁兵為數已不多,且在曹操控制之下,武衛營一成立,相府更是威重漢宮。武衛營的統帥最初是許褚,官職為武衛中郎將,後遷武衛將軍。曹魏王國作武衛將軍的,都是皇帝很親近的人。魏文帝置中壘、中堅二營,歸中領軍統帥,魏明帝又置驍騎,游擊二營。《歷代兵制》只提到武衛、中壘二營,有所疏漏。《歷代兵制》說「武衛、中壘二營,以領軍將軍並五校統之」,也是不確的。事實上,曹魏先後置武衛、中壘、中堅、驍騎、游擊等新五營,歸中領軍統帥;東漢以來北軍的屯騎、步兵、射聲、越騎、長水五營,曹魏時期依然存在,但兵員已少的可憐,五校地位已不如武衛將軍等,已無可能去統帥武衛、中壘等新營。

    組織系統

    關於魏中軍的組織系統,《歷代兵制》說:「有中、左、右、前軍各一師,又有中護、中領軍、領、護軍將軍各一人。其他雜號無常數。」陳傅良認為,漢的南北軍到曹魏時期演變為中、左、右、前軍了。其實,只有中軍相當於漢的南北軍,所謂左、右、前軍等,顯然與中軍相對,可能是對留屯在不同地方的外軍的稱呼。《三國志》、《資治通鑑》常有「東兵」、「東軍」一類提法,都是指留屯東方的外軍,左、右、前軍等也是這類提法。中軍的統帥,陳傅良認為有「中護、中領軍、領、護軍將軍各一人」。歷來談曹魏兵制者,多象他一樣,以為魏中軍同時存在中護軍、中領軍與領軍、護軍這樣一批統帥。其實領軍與護軍和中領軍與中護軍是不同時期的職官。《玉海》卷一三七:「魏武為相,以韓浩為護軍,史渙為領軍,非漢官也。建安十二年,改護軍為中護軍,領軍為中領軍。」這段話與史實略有出入,但指出中護軍、中領軍的前身就是護軍、領軍,無疑是正確的。改領軍、護軍為中領軍、中護軍,是由於當時中央軍在事實上已分成中軍與外軍,所以要在中軍統帥領軍、護軍前冠以中字。由於領、護軍改名中領、中護軍後還有人沿襲舊稱,載之史書,故後人往往認為領、護軍與中領、中護軍並存。對於中領軍或中護軍中資歷厚重者,可進稱為領軍將軍或護軍將軍,但中軍也不可能同時既有領軍將軍、護軍將軍,又有中領軍、中護軍。中領軍是中軍諸營的統帥,他親領中領營,併兼領中軍諸營;中護軍在中軍的地位僅次於中領軍,他負責武官的選用,並親領中護營。

    留屯各地的外軍,開始編制很不一致,統帥往往臨時由中央委派和更換。到魏文帝時,情況發生了變化。《歷代兵制》:「黃初三年,特置都督諸州軍事,尋加四征四鎮將軍之號,又置大將軍都督中外諸軍,位太尉上。」曹魏的都督諸州軍事,是代表中央分駐各地的軍事長官,所領是不同於州郡兵的中央軍隊。所謂四征四鎮,是指征東將軍、征南將軍、征西將軍、征北將軍與鎮東將軍、鎮南將軍、鎮西將軍、鎮北將軍等稱號,此外還有所謂四安四平將軍的稱號,這些都不是固定軍職,而是臨時贈封的稱號。從這些稱號也可以知道,那些都督諸州軍事的將軍,是代表中央去行征伐鎮壓之權。中外諸軍即中軍與外軍,「置大將軍都督中外諸軍」,則是以大將軍統帥全國中央軍,大將軍成為曹魏最高軍事統帥。曹魏政權是取代東漢王朝而建立的,開始仍以太尉為最高軍政長官,置大將軍後,太尉最重要的權力被分割,所以陳傅良說大將軍「位太尉上」。

    綜上所述,曹魏中央軍的系統是:

    |——中軍-領軍、護軍——諸營將校

    中央軍-大將軍——

    |——外軍-都督諸州軍事

    除了中軍與外軍,曹魏政權還有作為地方兵的州郡兵。東漢光武帝罷兵募士,郡國兵力十分薄弱。到東漢末年,一些州郡守割據稱雄,兵力轉強,多數州郡的軍隊則逐一消滅或兼併。曹操統一北方,大大小小的割據武裝或被消滅,或被收編,北方各州郡往往只有留屯的中央軍,而沒有地方武裝了。當時丞相主簿司馬朗建議令州郡都建立地方武裝,以「外備四夷,內威不軌」。《歷代兵制》:「自納司馬朗之言,復令州郡典兵,然未置尉,蓋太守或刺史兼帥。」州郡兵以守備本州郡為職,必要時也應調出征。州郡兵地位比中軍、外軍低,「州郡都督不與中外軍同......苟在中軍之例,雖下功必侯;如在州郡,雖功高不封」(《晉書.段灼傳》),但地方州郡長官的權力卻藉此大大膨脹起來。所以《歷代兵制》認為,曹魏政權的「兵權外聚於州牧,內歸於大將軍及太尉」。因此後來有人上疏魏明帝,要求解除緣邊州郡刺史、太守的領兵權,另外派遣大將去鎮守,以免刺史、太守領了兵則「專心軍功,不勤民事」,而不能「獨修務本之業」(《三國志.魏志.杜恕傳》)。

    曹魏兵制,還有屯田兵值得一提,但陳傅良對此又疏漏了。曹魏的屯田分民屯和兵屯兩種,是漢代官田出租辦法及邊郡屯田的推廣。民屯的管理方式是:由大司農掌管全國的民屯,典農中郎將負責一州郡的民屯,典農都尉負責一縣級單位的民屯,屯司馬負責一生產單位——一屯。每一屯有屯田客五十人。民屯的任務是種植稻、粟、桑、麻,百分之五十至六十的收穫上繳政府。屯田客不服兵役,但實行軍法部勒式管理,應該納入兵制研究的範圍。建安初年開始的屯田,本是為了束縛流民於土地和為政府提供大量租入以充軍需;到魏末晉初,統治者為了世家大族的利益,經常分割屯田,瓜分屯田客,屯田制度遭到毀滅性破壞。兵屯的開始晚於民屯,一般是保持原有的軍事編制,設立在與吳蜀兩國對峙的邊境,讓士兵且佃且守。東吳也有與曹魏大體相似的兵屯和民屯。

    蜀兵制

    蜀的中央軍,《歷代兵制》說:「蜀置五軍。其左、右將軍、督、護一人,其中師、監、護、典、參軍各一人,其前師、將軍、監、護、督軍各一人,其後督、將軍、兼一人。其將校略如漢。」五軍即前、後、左、右、中軍。中軍與曹魏一樣同時又是宿衛部隊;前、後、左、右四軍略等於曹魏的外軍。蜀漢中央軍置軍師將軍一至二人,為全國最高軍事統帥。五軍的組織系統不完全一樣,中軍有護軍、監軍、軍師、都護、領軍、典軍各一人;前、後軍有護軍、監軍、軍師、領軍、典軍各一人;左、右軍有護軍、監軍、都護各一人。據《三國志.蜀志.關張馬黃趙傳》,前、後、左、右軍的統帥分別是前將軍、後將軍、左將軍、右將軍,只有中軍統帥是護軍;而據王平、劉敏、姜維等傳,前、後、左、右四軍又常以護軍或監軍為各自的統帥。因此,前將軍等官號,究竟是護軍的另稱還是進稱,或者是不同時候的職官,還有待進一步考查。

    蜀的基層軍隊,有許多不同的稱號。《歷代兵制》:「兵有突將、無前、(上宗下貝)叟、青羌、散騎、武騎之別,蓋不全用蜀人也。」「劉璋時,三輔流人數萬,收以為兵,號東州兵。」這裡所舉的尚不完全,據王欣夫《補三國兵志》統計,蜀有以下稱號的基層軍隊:曲長,漢軍本有部和曲的編制,蜀有曲長,則在部分軍隊尚有曲的編制。屯將,蜀有屯將,則有屯的編制。突將,衝鋒隊的將領,則蜀軍往往有專門的前鋒隊。無前、無當,二者可能同為一支精勇的隊伍。飛軍,以羌族的一支——青羌為主,分為五部。虎步,精勇的步兵隊伍。虎騎,精勇的騎兵隊伍,此外還有散騎、武騎等騎兵隊。白(目毛),由以白羽毛為飾的少數民族組成。(上宗下貝)叟,由(上宗下貝)人(湖南、四川一帶的少數民族)組成。此外還有夷兵,由荊州一帶少數民族組成。從這些稱號可以看出,蜀政權不僅讓蜀中漢人當兵,而且大量以外族為兵,組成飛軍、青羌、白(目毛)、(上宗下貝)叟、夷兵等外族軍隊。從東州兵的情況還可看出,蜀漢還把外來流民組建成軍隊。

    東吳兵制

    如《歷代兵制》所說:「吳多舟師,營校略異於漢。」東吳立國江南,北有長江天險,東南有東海、南海,內地多湖泊水澤,多水域的自然條件,尤其是豐富的物產和發達的經濟,決定其水軍強於魏、蜀,以致數次以舟師挫敗來進攻的曹魏大軍。東吳的般只體積大、數量多,並且有艨沖鬥艦、樓船、飛雲、蓋海、赤龍、馳馬、長安、大舶、大(舟扁)、青龍戰艦、晨鳧等眾多名號。根據《吳書》的記載,當時能載馬八十匹的還算小船(《三國志.吳志.孫權傳》嘉禾二年注引)。又根據《晉陽秋》,西晉滅吳時,接收其船隻五千餘艘(《三國志.吳志.孫皓傳》注引),其中包括運輸船和戰船,運輸船中,相當大一部分屬於水軍作運輸軍需用。這樣,我們雖不能得知東吳水軍船隻的具體數字,但其規模之大則是可以想見的。公元二三零年,吳大帝孫權曾派將軍衛溫、諸葛直率領甲士萬人,乘船到達夷洲(今台灣),可見當時東吳水軍舟師不僅時刻巡守長江天險,而且游弋於遼闊海域。東吳水軍統帥為水軍都督。

    東吳的中央軍與曹魏、蜀漢相同,有前、後、左、右、中五軍,軍中將領亦有護軍、領軍、典軍、軍司馬等。一旦進行戰爭置大都督總領五軍,各軍置部督等。

    東吳軍隊大部分由山居的越人組成,以山越為兵,僅見於記載的已不下十餘萬。西晉滅東吳時,接收其軍隊二十三萬。東吳軍隊有許多不同名號。《歷代兵制》:「兵有解煩、敢死兩部,車下虎士、丹陽青巾、交州義士及健兒、武射之名非一,調度亦最無法。」這裡列舉的也很不完全。據王欣夫《補三國兵志》統計,東吳軍隊有下列名號:羽林,是宮廷禁衛部隊。虎騎,拱衛京城的騎兵部隊。敢死、解煩、無難、馬閒,都是精勇的衝鋒隊,多分左右兩部,各以左部督和右部督領兵。五營、五校,各有五營兵,五營有五營督領兵,五校有五校督領兵。升城、繞帳、外部、營下、帳下,大約都是屯駐在京城以外的隊伍,分屬前、後、左、右四軍。還有車下虎士、丹陽青巾、交州義士、健兒、勇敢、虎射吏等名號的地方兵。從義士、健兒等名號推測,這些地方隊伍可能大多為東吳豪族將帥厚養的子弟兵。《三國志.吳志.甘寧傳》:「能厚養健兒,健兒亦樂為用命」。可見這些隊伍與其世襲將領的關係非常特殊

  • 5977179881

    2019-08-10 12:00

    先說一下東漢時的軍制.

    一、權力機關:從西漢起太尉就是管理各郡國常備軍的大員,但是常被皇權壓制或乾脆不置。到了東漢因為各州郡侯國的兵力被取消所以職權反而得到擴大。位列三公之首而且九卿中的太常、光祿勛、衛尉受其管轄。甚至權力大時可以控制尚書台。實際上東漢的具體軍事權力機關是尚書台,東漢制「雖置三公,事歸台閣「,尚書台有著參與軍事方面各項決策的權力。但是因為地位較低所以成了一個皇帝,大將軍,太尉誰勢力大聽誰的執行機構。在具體作戰時就由各將軍,中郎將,校尉等領軍作戰.

    二、中央軍:東漢的朝廷直接控制的部隊主要是宿衛軍即西漢時的南軍;都城的警備和機動部隊即所謂的北軍.

    1、宿衛軍:分兩部分,一部由光祿勛所轄,作為皇上的警衛部隊。即所謂虎賁郎、羽林郎、羽林左、右騎。屬官有五官、左、右、虎賁、羽林中郎將及羽林左、右監。另外一部分由衛尉所轄,負責宮內的警衛巡視及宮門的守衛.

    2、北

    軍:也是兩部分,一部由執金吾所轄,擔任都城的防衛及皇帝出巡時作衛隊和儀仗隊;另一部是北軍的主力設五營由屯騎、越騎、步兵、長水、射聲五校尉統領。他們由全國最精銳的士兵組成負責防衛京師,有時也作為主力出征。到了東漢未年又在北軍五校外設立了西園八校尉,分為典軍、上軍、中軍、下軍、左軍、右軍、助軍左、右校尉,歷史上有名的如曹操、袁紹等都在西園軍中任職。這一部隊在東漢晚期成為京城一支重要的軍隊.

    3、地方軍:因為劉秀要省兵減政,所以將西漢時的郡國都尉、邊郡吏卒、郡國的材官、樓船、騎士等常備軍都取消了。但是後來為了應付戰爭叛亂不得不在各地方駐軍。而且東漢未年為了鎮壓日漸加劇的民眾反抗不斷授於地方剌史太守等官員軍事權力,又重用州牧的職務,地方剌史太守們完全擁有領兵,發兵,募兵的權力,「內親民事,外領軍馬」掌握軍政全權。使軍隊日漸軍閥化,成為私人力量。成為三國時代軍閥混戰的一大前提.

    4 兵

    源:東漢建國後廢除了秦以來的徵兵制改為募兵。郡國不設常備軍,有戰事就臨時募集士兵。募集的對象有農民,商人、少數民族;募集辦法主要是用錢財、免賦、免役的辦法。在戰亂時也有以募為名強抓壯丁的。這一制度導到了臨時徵募的士兵未經過訓練,戰力遠低於秦西漢的徵兵制下的士兵。而且地方官員普遍招募士兵,到東漢未年軍閥勢力大量招募人員並編成私人軍隊成為自己的部曲、家兵,建立私人武裝成為東漢未群雄爭霸的根源之一.

    三國時期各國的軍制都對漢代的軍制有一定的繼承。但因為各國的地理環境和條件不同又各有特點.

    魏國:

    一、權力機關:三國是個戰亂時期,軍隊在很大程度上帶表了一切,所以往往最高權力者都直接掌握著軍隊的大權。所以魏的最高軍事統帥一直是國家的最高權力者。如在曹操之世他的大將軍幕府,相府,王府一直是完全掌握軍政大權的機關,由其本人作為最高統帥。先後設有領軍,護軍,軍師祭酒,司馬等職務掌管軍務。在曹丕時代因為已稱帝,任命宗室大臣任大將軍掌管軍務。如夏侯墩、曹仁及後來的曹爽等。在外有各將軍和加都督諸軍事號的官員領兵作戰.

    二、中央軍:魏的中央軍隊分為中軍和在外的駐軍,全部由出任大將軍、大司馬等加都督中外諸軍事的大臣所轄.

    1、中

    軍:這一部分部隊駐紮在京城,是全國軍隊的精銳所在,由曹操的親軍虎豹騎等發展而來。這支部隊作為禁軍負責京城的防務、宿衛;而且還是全國的戰略機動力量,是出征作戰的主力,設有中領軍,中護軍作為統帥。並分為武衛、中領、中護、中堅、中壘五營,其中武衛營負責擔任宮廷的警衛,其早期的統領就是虎將許褚任武衛將軍。另外在名義上東漢時北軍的長水、屯騎等五校營也還保留著,但僅僅轄有數百人.

    2、外駐軍:他們也由朝廷直接控制,但是為了戰事的需要駐紮在外地。當時三國紛爭,為了防備吳蜀及北部少數民族,魏在各邊州駐紮重兵任命大將統率並授於征、鎮、平、安等將軍號都督諸軍。如前期曹仁,張遼等。為了避免這些大將們與州郡的守牧們發生權力衝突,發展到文武互兼,軍政合一,或讓州郡守牧加上將軍號統兵,或讓外鎮的大將兼任守牧之職。這一制度到兩晉南北朝時期日益普遍,導致其後的數百年手握軍權的大將造反的例子常常發生,直到宋朝才進行了根本的改革。不過也成為北宋的軍隊戰鬥力低下的原因之一.

    三、地方軍:當時各地的守牧都有部曲,及一定的州郡所招募的軍隊。魏國又實行給客制,往有把屯田戶變成部曲的,加上有將軍號掌軍權的地方大員又控制了中央的外地駐軍,使地方勢力十分強大.

    四、兵

    源:東漢未年的割據戰爭極大的破壞了社會生產,人口急劇減少,各地軍閥豪強紛紛聚集宗族,招募流民成為部曲,曹魏的軍隊最早就是這些部曲組成的。如曹操討董卓時招的五千兵馬,許褚、李典等都是地方豪強,帶著一千多甚至數千家的宗族部曲來投效。另一重要來源就是軍戶制。也即士家或兵家,這些人單獨設立戶籍,世代當兵,平時屯田,戰時作戰,是一個穩定的來源。除此之外還使用招募、強征、收降等辦法來擴充兵源.

    五、特

    點:魏國地大人多,擁有三國中最強大的軍隊,最多時高達五十萬人之多。以陸軍為主,水師為輔。因為地處北方,及一些其他因素於吳、蜀相比軍隊有其獨有的特點.

    1、騎

    兵:曹操是指揮騎兵出身,善於步騎協同作戰,而且居於北方,部下騎將也多:如夏侯淵、曹仁、曹純等。所以魏有三國最強大的騎兵。曹操一直十分重視騎兵的建設,還在黃河以南發展時就從司州購馬組織騎兵部隊,麾下有名振天下的精騎虎豹騎。滅烏桓後收編大量少數民族善騎射者,壯大了魏的騎兵隊伍,吳蜀兩國騎兵均無法與之爭鋒。所以吳將呂蒙就說如果打徐州是鐵騎所至之地得之也無法守.

    2、軍

    法:曹操主張以法治軍,制定了嚴格的軍紀,賞罰分明。自身就有割發代首嚴正軍紀的行為.

    3、屯

    田:這一作法自古就有,三國時曹操為了保證軍事上大量的用糧,在早年就開始屯田,分民屯和軍屯,民屯按是否用官牛,收成老百姓和官府按比例分成,軍屯之糧全部歸國家所有多用於軍事,曹操的這一作法收效很大,於許下屯田當年就得谷一百萬斛。是「積穀以征四方「成為曹操成就霸業的基礎。後來夏侯敦,鄧艾等都多次行屯,對征戰用糧起了巨大的作用.

    4、軍

    戶:魏國人口較多,所以曹操對人口進行劃分,分為民戶,屯田戶,軍戶三部分,其中軍戶要世代為兵,社會地位很低.

    5、質任制:為了防止士兵和將領逃亡或叛國,曹魏採用了質任的制度,兵將的家人都集中安置在中央政府所在地區作為人質,如果發生逃亡、叛國之類的行為時就會使家人受到株連,也有一些將領為了表示忠心也自己送人質,如李通就自己把宗族都送到鄴都去,得到了曹操的稱讚.

    蜀國:

    一、權力機關:蜀國也和魏國相似,劉備在世未稱帝前,他的左將軍幕府、漢中王府是最高軍政機關,設置軍師,司馬等管理軍務。稱帝後皇帝為最高軍事長官。諸葛亮當政時相府成為蜀國實際上的統治中心,諸葛亮在相府設立長史,司馬,參軍等管理軍務。其後蜀國軍權交由蔣琬、姜維等任大將軍掌管。設監軍,護軍等協助管理軍務。具體作戰時有驃騎、車騎及各雜號將軍統兵作戰.

    二、中央軍:蜀的中央軍分禁軍和外駐軍。由丞相、大將軍及中央任命的各將軍,都督所轄.

    1、禁

    軍:其任務性質如同魏的中軍,也是負責皇帝的警衛,都城的防禦等。有左、右羽林軍設都督管轄;虎步營、虎騎營設虎步監、虎騎監管轄。禁軍的統帥由蜀漢的皇帝任命親信兼任,不單獨設立職位。同魏國一樣東漢的北軍五校營在名義也保留著.

    2、外駐軍:同魏的外駐軍一樣,駐防在漢中、白帝等邊防要地。主將由朝廷任命。許多人也是由將軍都督兼任地方牧守,或由地方牧守兼將軍,都督.

    三、地方軍:蜀的地方各牧守均以一定的部曲兵和州郡兵為基礎組成.

    四、兵

    源:最初也是招募和收降而來,許多是將領的私人部曲,家兵。占領益州後設立徵兵制。蜀漢人口少,無法實行軍戶制,所以除了將領的部曲兵為世兵外,在全國編戶齊民,所有適齡男子都要服兵役。並將一些不在編戶內的流民編為軍戶補充兵源的不足.

    五、特

    點:蜀國地小而人口少,居於多山險要的蜀地,據漢中天險抗魏。步、騎不如魏,水軍不及吳,所以劉備,諸葛亮根據自身的條件創立了一支有自身特色的軍隊.

    1、弩

    兵:蜀國主要同魏作戰,為了對抗魏國優勢的步騎兵,特別是騎兵,蜀國建立了一支近萬人的弩兵。其中大量使用雲貴一帶的少數民族,有較強的戰鬥力。並裝備有諸葛亮發明的連弩:「謂之『元戎』,以鐵為矢,矢長八寸,一弩十矢俱發。」這種連弩火力極強但射程較短,再配合射程遠的蹶張弩(用足踏才能開的重型弩)有很強的火力。這些弩兵,輔以少量車兵和步兵配合用戰,對抗魏國的鐵騎.

    2、運

    輸:蜀國多山,道路艱險,為了轉運困難,北伐時諸葛亮製造了木牛、流馬,(好象也有說是蒲元做的)以車代步節省了人力和消耗.

    3、訓

    練:因為蜀軍人力有限,所以諸葛亮作了八陣圖用來訓軍隊協同作戰的能力,據分析八陣圖即是蜀軍演練士兵的各種陣法的總稱,也有說是一種用步,騎,車,弩各兵種聯合組成的戰陣用以對抗魏的突騎.

    吳國:

    一、權力機關:同其他兩國相似,吳在孫權稱帝前以將軍幕府作為最高軍政機關,設軍師,長史,諸曹掾管理軍務。稱帝後皇帝為最高統帥,以下由相或大將軍、上大將軍之類的高級將領加「都督中外諸軍事「號掌管軍務。作戰時由各將軍、都督領兵作戰.

    二、中央軍:吳的中央軍也稱中軍,主要就是禁軍,宿衛軍。職能與魏的中軍、蜀的禁軍相似。有羽林、武衛、虎騎等營,士兵主要是孫氏宗族的部曲組成,由孫氏宗室子弟但任指揮,一般稱為督或將軍。同樣吳也保留了東漢的五校營,設一個五營(校)督統領.

    三、地方軍:吳國地方守牧也是軍政合一,而且不兼領軍事的也有自己的部曲兵並且世襲。在三國之中地方勢力最為強大.

    四、兵

    源:吳國軍隊最初基本由部將和江東大族的部曲、私兵,以及一部分招幕和收降的士兵組成。後也建立了世兵制,入軍籍單立戶籍,世代為兵。另外為了補充兵源不足,孫權殘酷的對待江南的少數民族。如其年年對山越用兵就是為了俘虜人口,強壯用來當兵,體弱的用於耕作。所以吳軍的步兵主要是山越人組成的。孫權派衛溫等去夷州(今台灣)目的之一也是為了多俘虜人來當兵.

    五、特

    點:吳軍地處江南水鄉澤國,水軍十分發達。江東各豪族有很大的勢力,是吳國統治的基礎,所以吳國與魏、蜀相比有其獨有的特色.

    1、水

    軍;吳國地處江南,有長江作為對魏的防禦線,所以有一支強大的水軍。陸軍在吳國是作為水軍的輔助力量。吳國為了武裝水師在侯官(今福建閩侯)設有大規模的造船廠,造出的運輸船大的可載糧萬斛;戰船最大的上下五層,能容戰士三千。並在濡須、西陵設有塢。(即水軍的基地)這支水軍在對魏的作戰中多次獲勝,當曹丕統大軍南下時也不得不面對長江感嘆「魏空有武騎千群,無用武之地。「這樣的局面直到蜀滅後才被打破。晉王睿在蜀治水軍近十年,以樓船水師東下打敗吳軍水師.

    2、江

    防:吳國為了加強長江的防守在長江沿線設立了烽燧,有守望,報警,通訊設施。據《太平御覽》中說「引烽火以炬,置弧山頭,皆緣江相望,或百里,或五十里,三十里,寇至則舉,一夕行萬里。孫權時,令暮舉火於西陵,鼓三竟,達吳郡,長沙。」以此可見孫吳長江的防禦體系是十分完備的。關羽也在沿江設了屯侯,守望備吳,只是沒有如此完善罷了.

    3、世襲制:吳國主要依靠大士族的力量建立,許多部將開始都是帶著部曲私兵來投靠,為了保障他們的特權,吳國就有了世襲領兵的制度。這些將領的軍隊,實際上就是私人的軍隊,而且用國家的名義賞給他們,並子孫世襲。並且為了讓他們能養得起私兵,還賜給他們奉邑。導致吳國士族力量極為強大,連孫權也不能輕易得罪他們,如陸家,朱家,顧家等皆為江南豪門。這些私人部隊父死子繼,出則為戰士是軍隊的主力;在家則是僕從做主家的奴隸。吳國許多人年少就領有勁兵,加上孫權的縱容,成了一些驕橫不法的無能之輩,最典型的就是周瑜的兒子周胤,韓當的兒子韓綜。到了孫權稱帝後為了加強集權,保證以後兒子順利繼位,對各豪門進行了無情的打擊,連重臣陸遜因此憂死,此後世襲領兵和奉邑制度漸漸衰落.

    4、官

    稱:這其實只是一種習慣而已,吳國領兵的將領喜歡稱督,如統領的大將往往稱大都督,地方守備以地名冠之,如公安督、西陵督等,負責京城防備的京下督等。

    三國的軍事制度

    魏(220~265)、蜀(221~263)、吳(229~280)三國的軍事制度。東漢末年,鎮壓黃巾起義過程中出現的武裝割據勢力,經過混戰兼併形成了魏、蜀、吳三國;鼎立的三國又不斷為一統天下而爭戰。頻繁的戰爭,促進三國軍事制度在兩漢基礎上進一步發展。但各國因創建過程和地理差異,又有不同特點。

    軍事領導體制 三國形成時期,起兵將軍或王,都打著漢王朝旗號,親自領兵,以其幕府為軍事指揮機構。曹丕稱帝後,魏軍權集中於皇帝,置尚書、中書二省長官為軍政輔佐。尚書省之下設五兵尚書曹,為處理日常軍事要務的專門機構,並分置中兵、外兵、都兵、別兵和騎兵五曹郎,分理不同軍隊事務。凡有征伐,皇帝臨時命宗室重臣為大將軍或都督中外諸軍事,總理參戰諸軍。後置而不廢,成為全國最高軍事統帥。末期,魏國軍權旁落司馬氏,司馬昭相府實為最高軍事機構。蜀國建立後,劉備廢大司馬,親掌軍權,並統兵征戰,以諸葛亮任丞相的丞相府為統御全國軍政的最高機關。劉禪當政後,諸葛亮掌軍政大權,總攬全軍。末年,則以大司馬主管軍政,以大將軍加都督中外諸軍事為最高軍事統帥。吳國軍政大權決於孫權,以左、右大司馬掌軍事行政,大將軍或上大將軍為最高統帥。孫亮即位後,置大司馬為最高軍事統帥。其後,通常以大將軍冠督中外諸軍事或領中外諸軍事總掌全國軍務。此外,三國設軍師參議軍務,或協助將帥統軍。曹操於建安(196~219)初年設軍師,他任司空後又設軍師祭酒,繼有中、前、左、右軍師。後來,外軍中也設置軍師,如征南、征東軍師。曹丕稱帝後,高級武官下皆設軍師,如太尉軍師、大司馬軍師、大將軍軍師、撫軍大將軍軍師等。蜀國早期有軍師中郎將、軍師將軍,既當參謀又有指揮權,後來設中、前、後軍師,也多為將軍兼任。吳後期所設左、右軍師,一般以左、右大司馬兼任。

    地方軍事機構,三國承漢,實行州郡領兵制。州刺史(州牧)或冠將軍號,或以持節都督兼任,為轄境最高軍政長官。郡太守加將軍號者領郡兵,並置都尉專管。

    軍隊構成 三國形成時期之初,各起兵將領以將軍親自統軍,兵力較少,並集中使用,實各為一支軍隊。赤壁之戰奠定三國鼎立基礎後,曹操同時要對付劉備、孫權,其中央軍分為集中機動與分區鎮守兩部分:一部分集中於中央所在地,擔任宿衛兼出征,稱中軍;另一部分由中央派遣,分別鎮守京外,尤其是與蜀、吳鄰近地區的軍事要點,稱外軍。中外軍體制隨之形成。當時,孫權、劉備仍以將軍或王開府(設立機構),統掌軍政大權,實行中、前、左、右、後五軍制。蜀、吳統治者相繼稱帝後,同魏一樣,軍隊分中央軍和州郡兵,中央軍分為中軍、外軍。

    中軍。魏初,主要由曹操相府親軍轉變而來的武衛、中領、中護、中堅、中壘等五營組成。正副統帥為中領軍和中護軍。後期,司馬氏為準備代魏,擴充中軍,兵力遠強於外軍。蜀中軍的宿衛軍主要有左、右羽林郎和虎步營、虎騎營,長官稱部督或監。其他中軍統帥不固定,有監軍、都護、護軍等稱。吳中軍以宿衛軍為主,稱羽林、武衛、虎騎等,首領稱督或將軍。

    外軍。指由在京外各都督統領的軍隊。魏主要置於沿邊諸州,由朝廷委宗室貴戚出任都督,統掌一方軍事。有的還兼領太守、刺史,視其資望,加四征(征東、征西、征南、征北)、四鎮(鎮東、鎮西、鎮南、鎮北)或四安(安東、安西、安南、安北)、四平(平東、平西、平南、平北)將軍稱號;有的同時轄兩三州駐軍。其權限有使持節、持節、假節等。蜀、吳外軍將領,一般將駐地名冠於都督或督前為稱號,如永安都督、江陵督等。

    州郡兵。即地方軍,基本以刺史、太守私人部曲為基礎增募組成。擔負本州郡守備,有時也奉命配屬或協同中外軍征戰,其長官由刺史、太守兼任,多帶將軍稱號。魏在未置外軍都督的各州,設監軍1人,稱監某州軍事,以控制地方兵。

    三國軍隊,有步兵、騎兵、弩兵和水軍等兵種。水軍以吳最強,步、騎以魏為盛,弩兵以蜀最著名。三國總兵力,最盛之時約達80萬~90萬:魏40萬~50萬,蜀10多萬,吳20多萬。

    兵役制度 三國形成之初,沿襲東漢,主要實行募兵制。至建安年間,因長期戰亂,逃兵增多,人口減少,募兵困難,曹操、劉備、孫權都開始逐漸實行不同名目的世兵制,以確保兵源。曹操將士兵家屬集中居住,作為人質,並從中獲取後備兵員。其兵稱士,以服兵役為終身義務;其家稱士家或兵戶、軍戶。士家另立戶籍,與民戶分離,子孫世代為兵,士兵叛逃罪及家屬。同時,規定士家女子不得外嫁,士死後寡妻遺女仍配嫁士家,以繁衍士裔。吳還實行世襲領兵制,將帥世襲,所統之兵亦世代相襲,家屬隨軍營居。三國時期,除世兵制外,又用招募、收降、徵兵補充軍隊。還以多種手段,從少數民族中獲得大量兵員。如魏的烏桓兵、涼州兵,蜀的南中飛軍、叟兵,吳的山越兵等。

    三國沿襲漢制,建有撫恤制度。如士卒死亡,要收殮葬埋,魏曾規定送至其家,官為設祭。對傷殘將士,免徭役,授土地,給耕牛,分米谷等。

    管理與訓練制度 各國注重以法治軍,定有管理、訓練一系列制度,並嚴明賞罰,以確保其施行。曹操頒布的《論吏士行能令》、《軍令》、《敗軍抵罪令》等,魏軍一直奉為治軍的法令、制度。其主要內容有:行軍、列陣、攻守、駐營和戰船停發等,均得按指揮信號行動,違令者斬;戰場上士兵緊隨本隊旗幟,不得亂位,臨陣逃脫者,一律斬首;家屬隱藏逃回士兵逾一日不報,同罪;行軍不得損壞莊稼等。還規定諸將出征,敗軍者抵罪,失利者免官爵。三國的將領出征或鎮邊戍守,皆以家屬為人質。魏、吳還設校事,監察軍民隱事。軍隊有輪休制度,魏、蜀休假人數常為五分之一。各國都較重視軍事訓練,建有訓練基地,諸葛亮在成都附近以八陣圖演練軍隊,曹操作玄武池培訓舟師,孫權利用江湖大練水軍,收效顯著。魏在每年立秋後舉行閱兵,號曰「治兵」。

    後勤保障制度 三國軍隊補給,主要由政府籌辦。軍糧、軍費依靠租調和屯田收入,其中屯田收穫的軍糧比重很大。屯田有民屯和軍屯。魏國軍屯又分軍隊屯田和軍戶屯田。軍隊屯田,主要由駐守與吳、蜀臨近地區的外軍擔任,按建制由各級軍官管理,且耕且守,耕戰結合。軍戶屯田,由軍事系統的農官度支中郎將、度支校尉和度支都尉管理。蜀軍屯主要在與魏接壤的漢中地區,有時與農民雜錯墾耕,但原建制不變,由當地長官擔任督農,指導屯田。吳的軍屯多是士兵和家屬一起耕作。吳還實行奉邑制,賜給統兵將領若干縣邑,用其租稅收入供給部曲及所統之兵,奉邑多少根據官職大小和領兵數量而定。

    武器裝備,由官府作坊製造,設軍官監造。相傳蜀諸葛亮曾改制成一發十矢的連弩,裝備部隊。各國均有造船基地,吳國在武昌(今湖北鄂州市)所造「長安」號,可載士兵千餘人。物資運輸,主要靠牛馬騾驢和車乘,傳說蜀用「木牛」、「流馬」運輸,提高了山區補給效率。

    另外,三國襲用漢時邊防烽燧制度,建有守望、報警和其他通信設施,溝通京城與邊防、督將與部屬間聯繫。軍事文書由驛站傳遞,魏還定有在急信上插雞毛的制度。

    三國軍制突出的特點是:中央軍建立中外軍體制、普遍實行世兵制和大興軍屯。這是當時政治和經濟的產物,與軍事鬥爭相適應。但後來外軍勢力膨脹,至東晉,中央已無法控制、指揮。世兵制有較強人身依附性,對後世士兵地位低賤化和門閥制度的形成有直接影響

  • hjt365

    2019-08-10 15:01

    要討論三國時期的軍隊制度就不得不提東漢時期的軍制,因為從很大程度上來說,三國時期各國的軍制都是對漢朝軍制的一種繼承,只不過由於不同的的政治環境和其他的因素影響,導致各國的軍制又有一些不同之處,其各自具有自己的特色,符合本國的政治和軍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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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漢時期的中央軍是由朝廷直接控制的宿衛軍,也就是西漢時期的南軍,還有警戒都城的部隊被稱作北軍。而地方軍,從劉秀開始實行裁兵政策起,西漢時期的郡國都尉、邊郡吏卒等常備軍都一個個被取消。可是隨著叛亂四起,對地方軍的需求又開始增加,且東漢末年百姓與朝廷的矛盾一步步加劇,各地急需大量駐兵來鎮壓叛亂和暴動。於是州牧的權力得到了進一步的加強,獲得了完全的軍事權力,可以自由募兵和發兵,這就使得各地軍閥勢力原來越強,且逐漸私有化,成為當地軍閥的私人力量。東漢時期實行的是募兵制,與秦朝沿用至今的徵兵制不同,募兵制不在各地方設立常備部隊,而是在有戰爭需要的時候臨時招募士兵,募集而來的士兵往往都缺乏訓練,戰鬥力不僅遠不如西漢時期徵兵制下的士兵,甚至還比不上軍閥們自己招募訓練的私人軍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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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國的中央軍除了一部分精銳中的精銳守衛皇城外,大部分的主戰部隊是由各位將軍們分別駐紮在各軍事要地的,用以防守蜀國、吳國以及各少數民族。同時地方上的守牧也有自己管轄的部曲,是按原來的募兵制所招募的部隊。而為了避免這些將軍們的權力與各州郡守牧發生衝突,魏國逐漸將二者職權合二為一,在外鎮守的將軍同時也是地方上的守牧,這一軍事制度導致魏晉南北朝時期手握重權的大將反叛的例子比比皆是,直到宋朝才進行了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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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拋開曹操剛起兵時,由他本人及手下各位將領們帶領自己的宗族部曲和招募的流民所構成的部隊外,魏國大部分的軍隊,是來源於軍戶制。軍戶制下設立軍籍,使一部分人口世代為兵,稱為兵家子弟。這群人平時就種地屯田,有戰事時就訓練上馬,是軍隊士卒的穩定來源。

    吳國在中央軍的構成上與魏國類似,但孫氏的宗族勢力更為強大,把持著軍隊中的重要指揮職務。地方上同樣也是軍政合一的軍事制度,保證了較為強悍的作戰能力。由於吳國地方勢力強大,同時也就導致地方守牧的權力非常大,就算不擔任當地駐軍的將軍職務,也能擁有自己的部曲並且世襲職位。

    吳國的軍隊來源除了早期將領們自帶的部曲和私兵以外,還在後來建立了世兵制。但由於人口不足,不像魏國一樣擁有充足的士兵,孫權開始征討山越等少數民族,從而劫掠人口,補充到部隊中或是用以耕種土地。

    總的來說三國時期的軍事制度是沿用了東漢時期的,但因為三國時期大大小小的戰爭不計其數,原來的制度已經不足以應對了,於是設立了新的戶籍也就是軍籍來固定一群人作為職業軍人。這一軍事制度雖然大大提高了軍隊作戰能力,但也使得入了軍籍的這一群人生活在社會的底層過著十分寒酸的生活,同時他們的家人也被集中管理如同人質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