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如果家裡有長輩過世多久家中才能辦喜事呢?
- 何時下大雨H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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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08 09:49
2019-08-10 07:25
記得N年前我大姐和大姐夫辦婚禮前大姐夫的母親去世,而那個時候也是訂好了日子,本來應該是想沖喜的吧。後來大姐和大姐夫就問了大姐夫的父親,大爺當時肯定的說「不用改,就按時辦婚禮吧!」因為當時在我家這邊辦的,在辦完之後他們就旅遊結婚了。
當時我好像還是迷糊中呢,雖然有十六七了也不知道什麼是什麼(用現在話來說有點朦朦朧朧的),不過現在想起來是不是後來就去大姐夫家辦喪事什麼之類的了,當然這是我後來無意聽到的。
如果是沒有訂下日子,應該是三年後辦,如果是訂好日子了就應該可以辦喜事了。
2019-08-10 13:49
要過一年之後,
即過了老歷的正月十五之後,
就算是過了一年之後了。
當然,
假如是正月初一~十四正當今年的喪事,
就要到明年的正月十五之後。
古人是守孝三年,
即三年之後才能辦喜事,
否則,
為民的問罪,
為官的罷官問罪,
甚至坐牢。
是為大不孝!
2019-08-10 07:40
我們村曾遇到這回孫子明天娶媳婦,前一晚永里正忙活熱鬧準備,老奶奶卻突發亡故。叔里只能先將老人安放一側屋鎖上門。照辦婚事,因為婚事是幾月前定好的門子。過三天後再報喪按風俗吧女頓喪事。實際上當晚村里人親朋好友都已知道,第二天照樣熱鬧。看穿了,人死也就是那麼一回事,
2019-08-10 12:56
我們鄰居家我喊叔的,他結婚的時候他的父親在結婚前一天去世了,村里管事的就把他父親用紅布蓋住,第二天婚禮照樣進行。沒辦法啊已經到跟前了不能改了。按規矩是老人去世三年才能辦喜事的。不過現在也沒有那麼多講究啦!
2019-08-10 13:39
如果是出嫁的閨女當年就不能結婚了,一年不能走兩口,如果是取媳婦,一個月後就可以取進門了
2019-08-10 15:45
我們這裡也有兒子婚期即至,可母親婚前天去世。怎麼辦?把喪按下,先辦婚事,再擇日安葬。
婚聯:婺星忽沉子完婚禮悲乎喜乎
萱堂音沙我酬嘉賓哀哉樂哉
橫額:悲喜交融
2019-08-10 06:11
這是一個不相衝突的事情,是量辦事人家庭情況勻定的,我村原在四十年前有戶人家正送好日給女方結婚,還末結婚的前一天,老父親去逝了,怎麼辦?犯了難?他兄弟二人,經過村理事會商量,先將老人裝殮抬於他大哥家不發喪,等他弟弟過了婚期再埋人。就這樣,先結婚三天後,隨即發喪埋人。凡事人定,不可拘泥。無論白事喜事,總要辦事。
2019-08-10 19:32
謝邀,按當地風俗民情。老俗語是最好的是百日內辦,或者是三年後辦。各個地方,有各自風俗民情,不能一概而論。
2019-08-10 15:32
這個問題要具體對待,不能教條。如果長輩駕鶴時年齡大了,比如80多歲了,那就是喜喪,過了五七就可以了。如果長輩去世時年齡不大,親人短期難以從悲痛中走出,那就不能急著再辦喜事,若日子已定,可以兩親家商量後推,後推時間至少在百天以後。這樣一是對逝者的悼念,二是對喜事的愉快順利負責。
2019-08-10 18:58
如果是逝者的子女,應該守孝三年再辦婚事,如果是孫子輩的,可過了百天辦婚禮,各地風俗不一樣
2019-08-10 12:30
我們這裡以前家裡有老人去世,喜事要等三年,現在如家中老人去世,第二年就可辦喜事,如當年老人去世,當年家中不可辦大喜事,因老人屍骨未寒,還是守孝之年。一對聯說:守孝難還禮,思親免賀年。
2019-08-10 14:24
這樣的事情到底有還沒有規定,反正不明白,只記那段時間有人說,如果家裡有老人去世了,就要趕快辦紅囍事的。但是具體是什麼原因真的不是那麼清楚。不過呢你可以去問你當地的老人家或許其他的朋友好嗎。
2019-08-10 14:21
這種事情雖然沒有法律規定,但你儘量避免點,不要讓你的親戚朋友和左鄰右舍說你。
第一,老人去世當年肯定是不能結婚的事。
第二,如果是女兒或兒媳婦懷孕了,那就先讓他們領個結婚證,然後就讓他們住在一起,這叫做特殊情況特殊處理。
2019-08-10 14:51
應該是三年以後再辦喜事為妥,祖輩父輩傳下來的有這樣的說法,就是家中有老人去世,三年之內悲痛有餘諸事不宜,我認為也沒有什麼科學根據的。現在新時代新事新辦了,人生在世不容易啊!誰都圖個吉利。
2019-08-10 12:50
過百日就可辦喜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