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家對淇縣西瓜被人偷走,還要倒賠偷瓜人300元的事情怎麼看?
- 76233801514
- 閱讀量:0
- 2019-08-01 09:42
2019-08-01 13:58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呢,我上網遇到新聞了解了一下情況。這個果農賠了300塊錢是真的。瓜農是在與偷瓜的婦女在拉扯的過程之中,致使對方膝蓋劃傷。偷瓜是很多人在偷,這個婦女可能也參與了。發生拉扯的行為是在瓜地以外的地方,並且這個偷瓜的行為已經結束了。我們外人,是沒有沒法了解當時他們之間那次打鬥拉扯行為的一個嚴重程度,也有可能瓜農對這個婦女,實施了比較暴力的行為,造成了她身體的傷害。如果說這是一種防衛行為的話,已經失去了正當防衛的時效性,這種行為的性質發生了改變。本來是一個受害者,卻變成了一個施暴者,違反了法律,賠了錢,也是在法理之中。像這種情況,在中國社會尤其是農村社會時有發生。所以,每一個公民都要學習法律,在主張自己權益的時候,行為不要太分了,始終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採取行動。
2019-08-01 16:44
不了解具體情況,針對新聞內容說點看法:一、警察既然這樣處理,一定是種瓜人違法了,原因是種瓜人把小偷給傷害了。偷人東西肯定不對,但自有法律制裁她,你即使是財物的主人,也沒有權利對小偷用私刑。正確的做法是,你的瓜被偷了,你可以打電話報警,警察有義務幫你抓到小偷。二、從另一個方面來說,如果放任財物所有人對小偷任意處置,而不是讓公安機關處理,很可能出現罪與罰不對等的情況,比如,偷人很少東西卻被打死,而殺人也未必會判死刑。因此,自己財物被偷,並不是自己不能追趕,而是這個「追趕」,不能超出「追趕」的範疇,從「追趕」到「傷害」的轉變,其實也是法律關係的轉變――小偷偷的東西可能構不成刑法意義上的違法和犯罪,而財產的主人卻因為「防衛過當」而成為被告。因此,發現自己的人生財產安全受到侵害,首先想到的應該說是法律,而不是依靠自己的力量處理。
2019-08-01 16:40
也許有的人會說防衛過當
也許有的人會說因小失大
也許有的人會說法律不允許
可是我想說當你偷東西的時候你就犯法了
可是我想說當你犯法了你就不適合任何法律的保護
可是我想說當你犯法了你就沒有了人權的保護
只有這樣被傷害的人的權益才會得到保護
只有這樣法律才會合理公正的運行
只有這樣社會才會對得起遵紀守法的人
!!!!!!!!!!!!!!!!!!!!!!
2019-08-01 15:17
具體什麼情況不了解,
想必不是表面看到的這麼簡單呢。
就事論事,不帶個人感情色彩。
應該不會出現這種現象的,就像我們這裡有倆個小孩死在河裡面,縣公安説自主脫衣凍死的,親屬不服,後來市局,省里都來了公安人員,蓋棺定論是這樣,由不得不相信呢。
2019-08-01 16:58
現在農民客氣,要組織起護鄉團來,就不是現在陪偷瓜賊什麼錢啦,你偷人家的東西讓人家沒有活路,人家就要革你的命!偷人家東西不講法律,讓人家抓住挨揍在講法律,真不知道法律是保護什麼的?
2019-08-01 16:17
對於這種做法,簡直是無語。居然上升到打官司的角度。那麼請定性究竟是偷還是搶!公民依法享有保護自己合法財產的權利。當這種權利被打破了 難道要和她大談搶人東西不對,什麼的。作為百姓,請問誰聽你囉嗦?所以我認為:三百元必須賠。你搶奪我的財產也必須賠!
2019-08-01 16:11
偷盜農民種植產品300元即可立案,這在南方已有多個案例。很多的人再偷,以形成哄搶,地里的農民怎能控制的了局面,哄搶農民的財物,農民阻止受到侵害,農民還要賠償,試問天理何在???農民可以拍照,把車輛的號牌拍照清楚,去當地派出所報案,由派出所立案調查處理。
2019-08-01 16:13
如果是真實的偷瓜事實,那麼這個社會的價值觀真正扭曲到了危險的地步,沒有邪風邪氣的茲長真正的正氣從何而來,偷瓜人不可能是五歲小孩吧!那麼請問是什麼時代的人,可能也不會是毛澤東時代的人吧,那麼就要恭喜時代的傑作啦!……
2019-08-01 16:10
網上看到了這個新聞,在偷瓜過程中被發現,出現拉拽行為,造成了婦女的受傷,進行了300元的賠償。既然讓你進行了賠償,那麼你可以去法院起訴偷瓜賊,給造成你的經濟損失。因為你有證據了,是他偷你瓜了。
2019-08-01 15:45
小編,我估計這瓜農是外地的吧,決對不是本村人,如果是本村人派出所不可能這樣處理吧,難道偷人家瓜還有理了是吧,啥嘰叭世道,小編,如果別人偷了你家的東西岀了你家門就不能抓偷東西的人了...這叫欺負人,我操
2019-08-01 13:08
2019一大奇葩案件。
2019-08-01 17:09
偷瓜跑離現場就不是偷了嗎?就不能抓了嗎?真是歪理。為什么正不壓斜,風氣難順,最起碼的道德經都被有些人念歪了,有些還打著法律和專家的旗號。可悲!
2019-08-01 17:01
不管怎麼說,首先哄搶瓜農的西瓜就是錯的,本身他偷在前,瓜農錯在後,還要賠他的錢,是問天理何在,這樣只有滋養有些人的壞素質,人性就是這樣。
2019-08-01 16:13
這事涉及到當地派出所,網民不敢亂下定論,禍從口出,種瓜只任倒霉,感覺那地方,小偷是正常職業,可以入戶偷東西,如果打了小偷,還得賠錢,所以說,一方水土養一方人,沒辦法評論
2019-08-01 16:37
有些警察確實用實際案例自證了其智商高!價值觀神奇!絕對不是走後門加入隊伍的!為這些人民警察中的「優秀一小撮」喝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