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在一起同居三年,也定婚了卻發現性格不合適,該分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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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07 10:04
兩個人在一起同居三年了,也定婚了,雙方家裡都開始討論婚宴的事了,但是發現自己越來越忍受不了對方的脾氣和性格,雖然還有感情,但是感覺在一起也不會幸福,兩人大學就認識,現在都28了,現在應該分手嗎?還是將就?但是感覺將就了她脾氣也改不了。
兩個人在一起同居三年了,也定婚了,雙方家裡都開始討論婚宴的事了,但是發現自己越來越忍受不了對方的脾氣和性格,雖然還有感情,但是感覺在一起也不會幸福,兩人大學就認識,現在都28了,現在應該分手嗎?還是將就?但是感覺將就了她脾氣也改不了。
2019-08-07 13:48
謝謝邀請
2019-08-07 15:33
分手,這個字眼對於同居三年的你們而言,顯得特別扎眼。
愛與不愛!合不合適!用三年才看清?
只能說,你們彼此厭倦了。不是性格不合,而是再也看不慣對方的性格。
你們之間最初的愛蕩然無存。相信你們依舊懷念,起初相戀的日子,卻怎麼也回不到當初。
分手,不要急於下定論。
找到不愛的原因,是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誰的三年都不是借來的,誰又有三年任意揮霍?
經營愛情可沒那麼簡單。在一起了就永遠在一起?這簡直是痴人說夢話。
戀愛,猶若一杯香醇的熱咖啡。有股奶香,味苦卻清甜,帶著濃郁的幸福感。可成了涼咖啡了?苦澀而難以入口。
所有的愛都會歸於平淡,都要體驗柴米油鹽醬醋茶的瑣碎。不經歷這些,又怎知愛情的艱辛?
想想你們平常是如何經營愛情的。你們多久沒用心交流了,你們多久沒吃飯了,你們多久沒單獨約出去旅遊了,你們又有多久沒給對方過生日了?
如果這些你都做到了,那就分手吧。你們間是真的沒有任何感情了。如若這些你都沒做到,那麼就嘗試著做一下,你會發現你們之間還是有感情的。
這是我的粗鄙之見解,不希望你們錯失彼此。
2019-08-07 18:38
兩個人在一起同居三年,也定婚了卻發現性格不合適,該分手嗎?
說真的你有點不厚道,第一你們是大學同學,也相處了3~4年,第二你們也同居了3年也訂婚了,加起來差不多6到7年了,你到現在才來說性格不合適,你早幹嘛去了?你這不是玩弄人家女孩子感情嗎?
2019-08-07 16:47
結婚以前的老話說 :「門當戶對」
門當戶對:家庭、底蘊、三觀。
現在而言就是三觀了
我也問過很多的女性朋友,就是她們對於結婚的對象要求。
結婚跟談戀愛是區別很大的,首先明白這一點
我的一個27歲處女座的女性朋友回答的。
她說:「我過了耳聽愛情的年紀,我更想要的是一份看得見摸得著的愛,而不是一句我愛你,就可以打發我所有的問題。我不期待對方怎樣,怎樣。但是對方人品人品人品一定要靠得住,我不希望對方花言巧語,只說不做,我希望對方對我的愛,更多的是付諸行動,而不是嘴上說說,其實一直沒做到的那種。比如我生病了,對方陪我去醫院看病,而不是囑咐我記得吃藥。我心情不好,只會隨意的哄騙我兩句,就去自顧自的玩去了。我不期望對方送多貴重的禮物,因為貴重的禮物,花錢就可以買到,其實並不貴重。我希望他對我的愛,更多的花了自己的時間,自己的心思。女孩子都大部分都是心思細膩的,而且我喜歡的他,我想他一定會把一部分注意力放在我身上吧。我會注意觀察他的,如果對我很馬虎,我想那也不是我想要的愛情。他會在起風的時候,為我披上外套,會在我不開心的時候想法把我逗樂,會在百無聊賴的生活中埋下很多驚喜的種子。對方的愛一定讓我可以切切實實的感受到,而不是那種很虛無縹緲的就行。他可能對所有的事情都很隨意,但是唯獨對我很認真。兩個人彼此相愛,對方一直在就行了,我喜歡這種簡簡單單的而又看得見摸得著的愛情」
她們說,相處的氛圍一定要舒服,看著順眼,可以體貼自己,疼自己。自己也會心疼男朋友對自己的好,也會心疼男朋友為自己準備禮物的辛苦。
彼此平等,互相包容,互相體諒,互相理解的一個和諧的氛圍
對ta而言,你們更像是各取所需
ta對於你們的關係定義:大概只有同居這件事了,就是長期滾床單關係。
婚姻就是婚姻,不是生意,不是合作夥伴
而是陪伴自己餘生的靈魂伴侶。
分手,祝好。
2019-08-07 11:39
現在這些問題根本就在於你們的婚前同居行為,時間太長了。絕大多數婚前同居超過一年的情侶,最後都很難結婚。婚姻和戀愛是完全兩種概念,戀愛賦予了婚前我們充分感受和選擇的權利。而婚姻意味著,你們組建了一個新的家庭,開始了新的生活。婚姻是有約束力的,而戀愛沒有。
你們婚前同居,在過去就意味著事實婚姻。你們在沒有約束和家庭身份歸屬的情況下,過著婚姻生活,面對著婚姻生活中常見的瑣事。矛盾自然少不了。即使是婚姻狀態,彼此間也應該保持一些神秘感和新鮮感。可是你們在戀愛階段就同居,肯定對這方面毫無經驗也毫無意識。兩個人真的是坦誠相待了。
建議你現在開始修復你們的關係,重新找回戀愛的狀態,再去談論婚姻的問題。
2019-08-07 14:52
既然提出了這個問題、那麼還是建議你分手、自己都無法忍受、將就也就是將就一時。與其日後後悔、導致雙方都受到更大影響不如現在分手把傷害降到最低。這只是個人建議、僅供參考、具體決擇在於自己。
2019-08-07 11:36
脾氣不合。很難走到最頭。難言幸福。
同居三年,一定還是可以的。都是大學生,應有共同的語言。文化人滿該懂事理的。女人脾氣爆,那是一定欠收拾的。
一個人脾氣好不好,一個月就能看出來。在一起半年就能看出來。還熱火了三年,禮都定了。準備婚宴了。你這就又反悔了。怕未來安排不好。你也有點太過分了。如果玩得起。趁早分手,如果玩不起,乘乖就命吧,夫人也是大學生啊!各方面還是蠻般配的。你都28了,不行了。別再牛了,能生孩子就是好女人。
什麼才是合得來?什麼才是好的,我也不清楚。這社會能找到對象就不錯了,脾氣也會慢慢改的。在男人的教育了。
2019-08-07 23:11
不分手,等什麼呢?
同居能夠更加認識彼此的缺點,看到本來面目,如果不合適,早點分手,對誰都好。
人生短短几十年,哪有時間耗費在錯誤的人身上。那就是浪費時間,浪費生命。
最檢驗人心的,就是看用不用心
不用心,要那人幹啥
還不如養條狗
2019-08-07 14:08
分吧,勉強在一起的結果也只能是消磨時光,之後再問這種問題的時候,年齡已經是38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