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高溫,單位不發高溫補貼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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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01 08:47
2019-08-01 11:03
市人事局有關人員介紹,行政事業單位防暑降溫費補助標準為,夏季(6-9月)每人每月補助60元(含離休人員),公共電汽車司機的防暑降溫費為每年180元/人。對其他類型企業是否發放降溫費,沒有相關規定。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稱,去年該部門曾給企業發放過通知,建議企業給員工發放高溫補助費,但這並不是政策,沒有強制性。不過,現在許多企業也主動為員工發放高溫補助,只不過數額不定。
高溫補貼不能列入最低工資:
據介紹,員工在高溫天氣中工作領取的補助收入不得列入最低工資。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勞動法第48條中的「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履行了正常勞動義務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單位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不包括用人單位支付的伙食補貼、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和勞動條件下的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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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1 10:45
@愛問問號
2019-08-01 11:29
發放高溫補貼有2個最基本的條件:
(1)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露天作業的;
(2)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
請想領取高溫補貼的,對號入座!
2019-08-01 10:42
可以適當的和領導溝通,如果不行,自己又很在意的話,就換家有高溫補貼的公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