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小朋友意外受傷,協調不下來讓家長去法院起訴,但是受傷家長不願意,要鬧怎麼辦?
- 2519719651319950
- 閱讀量:0
- 2019-08-10 02:27
2019-08-10 20:29
謝邀!
小朋友意外受傷,如果不能協調,應該採取正當的途徑去維權,如果沒有採取正當的途徑,也就是說,沒有向責任應該承擔者主張權利,而是向某些部門或者機關去鬧,那恐怕危險了。
要我說,那首先就是家長的不對,因為有正當的途徑,你不去走,而是去鬧,那不是找事嗎。你覺得政府部門怕你去鬧事?
所謂的鬧,就是去不是負責信訪的部門去上訪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尋釁滋事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規定:在車站、碼頭、機場、醫院、商場、公園、影劇院、展覽會、運動場或者其他公共場所起鬨鬧事,應當根據公共場所的性質、公共活動的重要程度、公共場所的人數、起鬨鬧事的時間、公共場所受影響的範圍與程度等因素,綜合判斷是否「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
其中公共場所,也包括了政府的機關。
所以,「鬧」有可能涉嫌尋釁滋事犯罪。
2019-08-10 07:51
感謝邀請:
生活在世界上總有各種的意外,您孩子意外受傷的情況如何,如果不是傷筋動骨有必要糾結嗎?孩子成長過程中有摔倒、磕磕碰碰不是成長的「家常便飯」嗎?孩子的成長安全,家長需要關注的大安全,磕磕碰碰的小安全是生活的常態,如果您做飯的時候菜刀把手弄傷了您是不是要起訴菜刀廠家呢?還有駕車出行,您操作不當致使自己受傷是不是要起訴汽車廠家呢?
如果孩子確實由於幼兒園的設施安全不到位等原因,造成了較大的傷害,這是肯定需要幼兒園承擔責任的。就本題中來看,這孩子也不一定受傷有多嚴重,家長都沒有說要照顧孩子,只知道要鬧。面對此種情況可以請社區或派出所協調解決,此種問答不利於傳播社會和諧正能量,其實際解決問題的作用也非常有限。育鄰人 建議之後少發這種問答為好,連基本的情況描述都沒有,是對被邀請回答問題的人、對生活的不負責任.......
2019-08-10 06:42
和誰協調,幼兒園的責任,幼兒園應該給賠償,別搞錯了,在幼兒園出的事
2019-08-11 09:04
學生家長不同意,可以讓他起訴。